02
2015
09

兽药专家解析环保政策变化对生猪养殖业的影响

引言:长期以来,生猪业一直是畜牧养殖中的最大产业,不仅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更保障了城乡肉食品供应。根据农业部统计,2014 年年底能繁母猪存栏4 289 万头,生猪存栏量42 147 万头,生猪出栏量73 510 万头。生猪养殖逐渐形成规模化,便于管理和机械化操作。但随之产生了大量废弃物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2010年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排放量的化学需氧量(COD)为1 148 万t,氨氮为65 万t,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5%、25%,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5.8%、78.1%,分别为当年工业源排放量的3.23 倍、2.28 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有关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政策的变化,尤其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生猪养殖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出了新要求。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建立环保型生猪养殖新模式已成为生猪养殖业发展的关键性难题。

1 生猪环保养殖的政策变化

近年来,生猪养殖业发展迅速,在2014 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52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其中包括36 家与生猪养殖相关企业。国家为健康发展生猪产业,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其中对生猪规模化建设、排泄物及病死猪的处理提出严格要求,缓解生猪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中,对生猪养殖场(小区)的选址、管理和防污配套设施以及病死猪处理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1)选址必须位于禁养区以外,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2)在消毒和污染防治方面要求养殖场大门设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和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3)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和深埋处理。该建设标准极大地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提升生猪生产的标准化、清洁化,改善生产环境,提高治污技术水平。

2014 年1 月1 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对粪便污水无害化和病死猪处理等做出相关规定:1)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立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和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2)染疫畜禽以及排泄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废弃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 年1 月1 日起最新的《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2 地方生猪养殖政策

2014 年福建、湖南、浙江、广东等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规划生猪养殖区域,划定禁、限养区,拆迁及改造旧型养殖场。福建省在《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中要求:1)2016 年底全面关闭并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2)积极推进可养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治理,经改造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干湿分离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粪污处理设施等给予补助;3)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生猪环保养殖模式,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山地较多地区重点推广猪- 沼- 果生态型养殖模式;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面推广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4)积极推广深埋法、焚烧法、化制法、发酵法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严禁非法丢弃、转运、出售、加工病死猪。

湖南省出台《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办法》,对生猪生产的防疫条件和生猪进出场管理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1)生猪防疫要求场内不同功能区应严格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猪场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不能重叠和交叉。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 m 以上或者设有隔离设施;猪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消毒室;新建场时,应坚持生产和防疫设施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2)在生猪进出场管理方面:猪场应坚持自繁自养。须引进种猪的,应从合格的猪场中选调。种猪调入后,隔离观察45 d 确认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生产使用;猪场引进育肥仔猪时,应从管理规范、疫情背景清晰的猪场引进,并进行严格隔离观察,严禁从交易市场选购;猪场出售生猪时,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设立的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供屠宰或育肥的生猪应提前3 d 报检;种猪应提前15 d 报检。

3 新政策对生猪养殖业发展的影响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聚焦生态养猪。其中福建、广东、浙江等省份成为生猪环保重要改造地区。新政策的变化对生猪养殖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新政策的相继实施增大生猪养殖场成本,猪场建设环保投入占总投入比重由20% 增加至40% ~ 50%,每头出栏生猪均摊成本将增加至30 ~ 50元。同时,环保法规推动生猪产业转移,规模养殖场由经济发达、养殖密集地区向山区等边远地区转移,形成生猪养殖调整区。在新形势下,2015 年生猪存栏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缓解规模快速扩张所导致的产能过剩压力,生猪养殖业寻求再平衡。

其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政策的出台,要求生猪养殖减量提质,明确生态环保目标,再加上劳动力成本增加及市场风险增大,使养殖的门槛不断提升,生猪行业整合速度加快,落后产能逐渐被淘汰,规模化和标准化进程加快。2014 年正大集团、雏鹰农牧、温氏集团、牧原股份等规模企业凭借资金、技术实力及规模化等优势迅速发展。部分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如新五丰新增年出栏35 万头生猪项目、罗牛山3.5 亿元建10 万头现代化猪场、温氏新建40 万头生猪养殖项目,规模化产业布局将加快生态环保养殖的转型。

4 生猪环保养殖存在的问题

规模化养殖提高生产效率和饲料转化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但粪尿和污水过度集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现代养猪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寻求养猪业与生态环保的平衡点是养猪业转型发展的必经之路。养殖场排泄物处理设施和技术落后,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不完善严重制约规模化养殖的发展。生态养殖面临工程投资大、建设要求高、配套土地难等问题,这需要政府对生态养殖发展给予资金、技术、政策等多方面的帮助。以我国生猪出栏量73 510 万头,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废弃物,按照每5 头猪(出栏)每年产生的粪污量至少需0.067 hm2 土地消纳计算,大约需要980 万hm2 的土地消纳猪粪,这已超出我国土地和环境的承载负荷。因此应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生猪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对处理后的废弃物采取种养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从而促进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

结束语:在新政策的要求下,传统养殖方式及技术势必会制约生猪生态环保养殖的发展。政府明确提出必须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养猪业,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发展生态型生猪养殖,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养殖污染排放量,推行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养殖和种植成本,同时整合多项资金实施生态循环生猪养殖业专项扶持项目,研究制定生态循环生猪养殖技术标准体系,培育一批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工程。未来的生猪养殖业要按照种养结合、健康养殖、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等要求,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结合模式,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型养殖业,加快转变生猪养殖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态生猪生产体系。生态环保型生猪养殖促进生猪养殖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猪肉产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有效地解决生猪养殖中的环境问题,提高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兽药专家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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