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2014
09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2014年9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4年中秋节月饼的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组织的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覆盖全国23个生产省份的374家生产企业,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共抽检833 批次样品。其中,806批次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6.8%;27批次检验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2%。

  不合格名单:

不合格名单.doc

月饼是中秋佳节的传统节令食品,种类繁多,品种丰富,口味各异,按制作工艺和风味特色主要分为广式、苏式、京式、滇式等类别。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月饼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三、食用月饼前要保持个人卫生, 并注意洗净双手。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四、不同类别月饼糖分、油脂等含量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对于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五、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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